无业人员薛某谎称是银行工作人员,向被害人推销虚构的高收益理财产品。在兑现首次收益后,薛某诱使受害人不断追加投资,最终共骗得5名被害人共计164万元。日前,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薛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。
2011年3月,一个姓薛的老顾客来到被害人王女士公司租车。“我在银行工作,现在银行内部有回报很高的理财产品,只要给我2万元本金,一个月就能有2千元的收益。因为是银行内部的理财产品,所以只能以我的名义购买。”王女士听了薛某的介绍后将信将疑。
4月15日,薛某再次来到王女士公司租车,继续推销所谓的“银行内部理财产品”,并承诺高额收益。听薛某说得煞有其事,王女士不禁有些心动,便将2.5万元现金交给了薛某“试水”。3个月后,薛某把一张银行卡交给王女士,并称“以后将定期从这张卡上拿收益,第一期3个月的5000元已打入卡内。”王女士确认5000元的确已经在银行卡内,对薛某所说的“理财产品”更有兴趣了。此后,王女士先后将39万元打入薛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内,希望她购买高回报理财产品。
同年12月,约定的理财产品到期,王女士要求薛某归还本金。此时,薛某则百般推脱,并写下书面承诺书,愿意最晚在2012年3月22日前还款。然而,到了承诺书上最后的还款期限后,薛某仍然没有还钱。在王女士的不断追讨下,薛某不得不承认以高收益理财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的事实,并再次承诺愿将其住房变卖,于6月12日前还清。不久,王女士就发现薛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,同时了解到薛某所住房屋产权系其姐姐所有,薛某根本无权处置该房产。此时,王女士意识到薛某不可能再还钱给她,于是到派出所报了案。
到案后,薛某对上述诈骗事实供认不讳,并承认在此期间采用同样手法还骗取了陈女士、吴先生、项先生、郑先生等4人共计人民币125万元,挥霍一空。
经查实,现年39岁的薛某早年在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过,后被辞退,曾因犯诈骗罪、合同诈骗罪被处刑罚。2002年8月刑满释放后一直无业在家,并沉迷网上赌博。
检察官提醒:所谓“你不理财,财不理你。”时下,市民投资理财热度不减,相应的,各种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也层出不穷、名目繁多,让人目不暇接。本案中,被告人薛某瞄准投资人期待高收益的心理,巧设陷阱实施诈骗,竟骗取5名被害人百万余元钱款。在此,检察官建议广大市民,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,在银行柜面购买正规的理财产品,切莫被所谓的高利润所诱,轻信他人,避免遭受财产损失。